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财教〔2024〕181号《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、及我校工作安排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对我院学生本人申请、民主评议、辅导员推荐、学院初审、决定推选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如下:

自公布之日起2024年11月8日-11月14日,5个工作日内,任何个人如有异议,可以通过书面、电子邮箱或电话的形式予以反馈。
投诉电话:
樊部长:13733895766
胡老师:15837079007
电子邮箱:1140016374@qq.com
软件学院
2024年11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