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推选程序
1.学院推选。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,将填写好的表格及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、相关文稿、照片及推荐名单汇总表发送至403111915@qq.com,邮箱主题请标注:“学院名称+就业创业人物事迹+(创业、基层或征兵)”字样,同时请在邮件中附上学院联系人及联方式,纸质版报送至大学事务中心306室,请于4月1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,逾期未报,视为放弃。
2.初步筛选。根据学院推荐材料,就业创业处在基层就业大学生、大学生创业人物、军营大学生战士三个项目分别筛选确定候选人。
3.评审推荐。结合初选意见,组织评审,对三个项目分别择优推选出3名大学生典型事迹报学校审核后,上报省教育厅。
二、报送格式
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—3000字(需要在表格外附WORD文档),事迹文稿要有故事性,突出人物表现。每篇事迹需附1-2张人物照片(JPG文件,文件大小不低于3M,符合清晰印刷标准); 个人事迹视频资料时间6-8分钟,采用h264编码或兼容编码,mp4或avi格式,分辨率为1920×1080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择优推荐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,把握好推选范围,明确专人负责,按照“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格组织实施,切实将认可度高、影响力大、事迹先进的优秀就业创业大学生推选出来,真正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。
2.严控人数。各学院基层就业大学生、大学生创业人物、军营大学生战士三个项目各报1名典型事迹人物。对往届已获得典型事迹人物,不再重复推荐。
3.注重宣传。各学院要树立导向意识,弘扬正能量,营造向先进典型学习氛围,利用好新媒体平台对先进人物事迹做好宣传工作。
联 系 人:董岳13721421742
报送邮箱:403111915@qq.com
附件:
1.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《关于开展第五届 “闪亮的日子——青春该有的模样”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》
2.“闪亮的日子——青春该有的模样”推荐汇总表
就业创业处
2022年4月5日